名下有经济适用房再买房不算首套房。首套房是指购买仅拥有的唯一住房。经济适用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虽房屋产权可能不完全归个人所有,但在房屋产权登记系统中会有记录。
当再次购买商品房时,房产管理部门和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查询房屋登记信息时,能查到名下已有经济适用房的情况。因此,再次购房不符合首套房唯一住房的定义。
从银行贷款政策角度,贷款购买首套房通常可享受一定的利率优惠和较低的首付比例。名下有经济适用房再买房,银行会认定为二套房,在贷款首付比例、贷款利率等方面的政策与首套房不同,一般首付比例会提高,贷款利率也会相应上浮。所以,名下有经济适用房的情况下再买房不算首套房。
经济适用房是大产权还是小产权
经济适用房属于大产权房。以下是对此结论的详细解释:
1、大产权与小产权的定义:
大产权房:指的是经过国家正规手续审批,可以办理正规产权证的房屋。
小产权房:通常指的是没有经过土地规划部门批准的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的房屋,这类房屋无法取得国家颁发的产权证。
2、经济适用房的性质:
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推出的政策性住房,其土地性质通常属于国有划拨土地。
经济适用房的审批程序得到了政府的承认,且购买者可以取得房屋的产权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需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还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这表明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用地是经过政府批准的。
同时,经济适用房作为政策性住房,其产权性质在产权证上会注明为“经济适用房”,但这并不影响其作为大产权房的性质。
综上所述,经济适用房属于大产权房,因为其经过了国家的正规审批程序,且购买者可以取得房屋的产权证。这与小产权房有着本质的区别,小产权房由于未经政府批准而无法取得产权证。
© 版权声明